2019年4月12日,陕西省《黄陵县农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农村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黄陵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办、农经站:
自2017年7月份以来,我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领导下,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特别是农经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至去年底,全县105个村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任务,12个试点村全部完成改革任务。但进展不平衡、改革程序不规范、民主程序不到位、清产核资不彻底、审核验收不严格、账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仍旧存在,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进度和质量。为了切实加强我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回头望”工作。
这项工作去年底全部完成,但从检查的情况看,少登、漏登、未登、错登、重登资产和镇办数据审核不严谨,系统数据与清查底账不一致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各镇办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清产核资工作开展“回头望”,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数据衔接和审核把关工作,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夯实清产核资质量。
二、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审查验收和数据录入工作。
按照中省要求,6月底前全省必须全面完成农村清产核资工作。现在已经4月份了,距离全面完成这项任务不到2个月的时间,各镇办务必倒排工期,加快工作进度。未完成数据录入的镇办,加快数据录入工作进度;已完成的镇办,加快对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进行核实。同时,规范审核验收标准,加快镇办级验收进度,于4月25日前,全面完成数据录入及验收工作,并以镇办政府名义将清产核资总结报告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届时县上将组织力量对各镇办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查验收。
三、扎实做好清产核资后的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工作。
各镇办要及时开展资产移交、调账、建账和规范管理工作。对已经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组,要组织将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的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各类代行组织及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集体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指导建有集体资产财务账目的村组集体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据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的问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建有集体清产核资财务账目的村组集体,依据清产核资结果,建立规范的台账和农村集体财务会计账目。
黄陵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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